供猪栏的房奴 发表于 2015-2-7 08:24

广东原科技厅长受贿两千多万 一审判无期

[摘要]受贿2000多万替儿偿还赌债,除获刑外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南都讯 记者李亚坤 2月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广东省科技厅原厅长、党组书记李兴华受贿一案公开宣判。因为受贿额度高达2000多万,李兴华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兴华当庭表示要上诉。
据悉,李兴华系典型被儿子所“坑”,他被检方指控接受多家公司贿送干股,估价约合人民币2160万;受贿现金人民币1991万、港币110万、美金3万。为多家企业获取科技资金提供帮助。而这些贿赂款中有1840万被用来替其子偿还赌债。案发之前,李兴华还安排妻子和儿子潜逃国外。
一审法院认定了检方指控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定其受贿人民币1581万元、港币110万元、美元3万元,和多家企业干股折合人民币1220万。对其判处无期徒刑。
此案庭审时,李兴华就对自己是不是自首据理力争,认为他在纪委调查阶段就交代了全部问题应被认定为自首,并希望由此获得轻判。而一审法院的无期徒刑判决,显然超出他的意料,他也当庭提出上诉。

花儿说 发表于 2015-2-7 09:28

贪官

温柔才是我的范 发表于 2015-2-7 11:28

贪官能少点吗

盼盼、 发表于 2015-2-7 14:47

{:soso_e170:}

当我遇上你~ 发表于 2015-2-7 15:24

唉,其实我也想当官,最好就是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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