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家通奸被判刑
本帖最后由 时刻爰你 于 2012-6-6 08:14 编辑舞蹈家通奸被判刑 据台湾媒体6月5日报道,肚皮舞名师、舞蹈家李女与有妇之夫刘俊山前年6月通奸后,在网上提醒刘男“回家做爱方式不要改变太多喔!女人很敏感,我怕被发现。”刘妻发现此段对话怒告两人通奸,刘男坦承犯行,获妻撤告,台北地院昨判李女4月徒刑,罚金12万元(新台币)。李女(30岁)为知名肚皮舞团教师,其律师说:“网路聊天内容只是‘打嘴炮’,无法接受判决。”刘妻另向李女求偿200万元,仍由法院审理中。刘姓夫妇昨联络不上。
实在罚的好,影响社会风气....... 傻蛋两个,给点钱,那就不成通奸,成。。。 差600分上清华 发表于 2012-6-6 10: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实在罚的好,影响社会风气.......
{:soso_e179:}说得好。 明智选择 发表于 2012-6-6 11: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说得好。
智姐最近混哪?你也很少来报到啊!
差600分上清华 发表于 2012-6-6 22: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智姐最近混哪?你也很少来报到啊!
清华:你好,我也啥节目,在家的多。 明智选择 发表于 2012-6-6 22: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清华:你好,我也啥节目,在家的多。
我现在成宅男了,宅男=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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