屌丝男 发表于 2014-7-19 10:24

关于茂名高州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制度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制度的七宗罪:一、催生花钱发表职称论文市场;二、催生各种与职称有关的培训市场;三、为评委的权力寻租提供空间;四、“评”与“聘”的分离,让校长控制教师提供便利,给相关有权力的人提供了二次寻租的机会;五、让教师为了职称而内讧;六、让教师为了职称而疲于奔命而无力从教;七、职称与工资的挂钩导致收入差距加大,挫伤教师积极性……网络上要求取消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制度的呼声很高,请问总理,可以关注一下基层教师的诉求吗?基层的声音可以到达中央吗?百姓的“中国梦”也只能够是“黄粱一梦”,“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也只能够在梦里才有?改革的目的只是让有权力的人获得“红利”吗?那么,谁能够告诉我,为什么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制度改革前是“评”与“聘”不分家,“评”上职称的时候就会“聘”,只找一次关系花一次钱就可以了,也就是被“权力寻租”一次就行了。而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制度改革后,“评”的时候要找关系要花钱,“聘”的时候又再一次要找关系要花钱的呢?要被“权力寻租”两次呢?这不是让“改革”给有权力的人更多的“红利”吗?那么这样的改革会有民意吗?

屌丝男 发表于 2014-7-20 10:20

“改革是中国最大的红利”新说:广东高州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制度改革前是“评与聘”不分家,“评”上职称的时候就会“聘”;但改革后是“评与聘”分家了,“评”上了未必会“聘”,这样的改革给相关官员的权力寻租由一次变为了两次,的确给了相关官员最大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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