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友 发表于 2014-6-26 10:05

高州房产局这样泄露群众信息妥当吗?

今天的高州新闻报纸居然刊登高州房产管理局2014年入住北江二期公租房家庭名单公示,公示内容包姓名、对应的身份证号码和所属居委会。是不是法规要求一定要这样公示的?这样泄露群众信息妥当吗?

气态硬盘 发表于 2014-6-26 11:08

我想知道的是公租房是怎么回事·····

我这萌萌的家 发表于 2014-6-26 11:19

有毛病,身份信息还能这样公示,告他有份……

胆小如鼠 发表于 2014-6-26 11:27

公示是规定的,但身份证号不可以完全显示的吧?

香蕉 发表于 2014-6-26 11:35

公示是肯定的,身份证嘛可以在后面打几个叉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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