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军市长,请问房产局的查询收费合理吗?有法律依据吗?
前几天,我有个朋友因为小孩要报读小学一年级,按市教育局的要求,父母双方都没房产的必须到房产局开具《无房产证明》才能办理入学手续。于是,他就百忙中抽出时间跑到房产局开据《无房产证明》,但在开具证明后工作人员说要交30元的手续费才能拿走!对此我想请我们的红军市长回答以下几个问题:一.房产局的这项收费有法律依据的吗?二.这笔收入是上缴国库还是如何使用呢?三.在现代网络如此发达的今天,我们的教育部门就没有其他办法得知学生的父母是否有房产?四. 房产局为什么不能直接授权学校通过内部网络对学生家长的住房情况进行查询确认呢?这样还可以杜绝假《无房产证明》的发生不是更好吗?政府相关部门能否给个回复? 等待官方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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