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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最后一招 于 2011-4-26 18:02 编辑
劏狗六爹名号的起源
(劏狗六爹原名叫麦为仪,字凤来。吴川麦屋人,康熙年间生,乾隆年间为岁贡生。麦屋村东红口岭,至今还有麦为仪的墓碑。劏狗六爹是一位有才华、有胆识、足智多谋、仗义气、反对赃官污吏、反对迷信神灵,敢与官吏豪绅、神神鬼鬼作斗争而又诙谐幽默的人。)
相传宋赵匡胤生肖属犬,因禁止官方劏狗,连有“功名”的都禁止吃狗肉。这禁例一直到元、明、清。六爹是乾隆年间的“贡生”,也是不能吃狗肉的。破这个“例”的就是六爹麦为仪。
有一天,邻村康王菩萨重上金身,开坛设醮七日七夜,这期间凡属境内官民人等都要缴银和斋戒,禁止杀生(不准劏猪鸡狗)。可是斋戒那天,当地乡绅却在庙里开筵设席大吃大喝。这班“吮血鬼”,素来勒索民财,六爹是看不过眼的,于是便灵机一动,写了一副对联贴在斋棚两旁:
雷打道果真君,木偶无灵,枉受香烟四百载。
风流本乡绅士,蒸尝有限,仅供酒肉两三年。
绅士出来看见,个个都怒气冲天,但当他们查知此对是麦为仪写时,又怕受他奚落,个个都象老鼠咬了“阴处”,只在心里叫苦,不敢出声。谁知六爹贴完对联,见“风波”不起,达不到目的,便继续惹“虎”发“威”。他弄来一条狗,拖到斋棚旁便劏了起来。这消息传到绅士们的耳里,他们象马骝捡到锡一样高兴,马上以六爹劏狗破斋戒为名,拉他到衙门处议。六爹刚到衙门,便有个绅士提拆他三大罪状:一、贡生劏狗犯皇法;二、写对联污辱神明;三、杀生破坏斋戒……。
“够了,够了”,县官受了绅士们的银两,便重拍“惊堂木”喝道:“麦为仪,你知罪没有?!”
“县太爷呀,我有何罪呢?”六爹慢条斯理地说:“您老人家大概读过宋人撰的《三字经》吧?”
“当然读过。”县太爷怕被六爹笑他浅薄,连忙回答。
“那好!”六爹继续说:“书中说:‘马牛羊,鸡犬豕,此六畜,人所食。’圣贤之书这样讲,我吃狗肉犯罪?此其一;其二,康王是个大元帅,今日他们在那里摆酒,一不留大元帅上位,二也不请您太爷首席作陪,他们这班小小乡绅,既污辱神明,又看不起县令您呀!”
六爹这一驳,搞得县官和绅士们个个面面相觑,人人象狗咬石头无从下口。
六爹更是洋洋得意地说:“讲我吃狗肉污秽神明吗?康王还吃人呢!他母亲徐氏太后死了,他就把母亲吃掉,吃得过饱,肚子发胀,逼得青脸獠牙五色须。不信你们翻翻《封神榜》看看。康王吃了母亲,还被玉皇封存为‘道果无漏真君’,老百姓还把他敬作神,我吃一餐狗肉算得了什么?!”
六爹说的句句在理,县官无奈,只好宣布退堂。乡绅们垂头丧气,六爹却得意洋洋。自此“劏狗六爹”的名号便被叫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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